随着国家中心城市纷纷步入存量时代,新增土地稀缺已成为现实。在城市更新中拆迁改造等建设项目逐渐增多,而拆迁中对于公租房的处理一直存在众多争议,那么公租房拆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公租房拆迁有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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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公租房拆迁有哪些程序?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魏巍律师解答:
公租房拆迁的程序: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魏巍律师解析: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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