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环保的原因被关停的企业是不是应当得到补偿?因为环保影响的企业,包括化工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养殖企业等等,很多的企业都会受到影响。那么因为环保原因导致的拆迁应该如何补偿?是不是应该得到补偿?下面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为目前国有土地上的拆迁,无论是住宅还是企业拆迁,主要的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该《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主管部门作出征收决定。
其中提到了由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环保问题等公益事业的需要,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由市县级主管部门作出征收决定。那么这条规定已经很清楚了,如果基于环保的原因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的企业的,必须由市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征收决定,作出征收决定的依据、程序、背景都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来,那么这个该不该补偿呢?
根据《条例》的第17条规定,只要作出征收决定的,对被征收人都应当进行补偿。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造成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停产停业的损失,当然这是地上物的损失,还有包括土地的损失。土地的损失应当参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因此呢,大家通过这条法规的规定就可以知道因环保的原因造成的企业拆迁或者征收是应当作出征收决定的,也是应当进行补偿的。
如果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前提下,是可以申请一定的行政补偿的。
1、就向作出关停决定的行政机关主动提出申请,做出行政补偿决定。
2、找主管部门和相应的行政机关协商调解。看看能否跟主管部门签署一个控制土地空闲下来空置的土地优先开发的权利。
3、补偿的原则为合理补偿原则。按照征收来补偿,土地使用权、厂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附属物等,都按照征收补偿标准来补偿。按照一定的安置来补偿,就是同意规划工业园区或者往外迁,给企业一定土地指标、优惠、税收奖励来进行安置,安置完后再计算企业应该得的补偿是多少。当然安置的也是一部分利益,要从总体补偿中抛出去,剩余的用货币补偿。
4、对补偿决定作出不满意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解决。
这类被关停的企业,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
重点领域
企业厂房部分违建整体拆迁 养殖场污染关停拆迁 特殊地域企业关停拆迁 地方行业取缔关停拆迁 住宅改商业房屋拆迁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疑难税务案件研讨 未登记建筑合法性论证 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研讨 重大疑难行政案件论证 重大疑难民商诉讼案件代理范围
案件委托 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资深律师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