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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需经法定程序,否则违法!

信息来源: 北京广盛拆迁律师团  文章编辑:majiali  发布时间:2021-10-21 14:15:32  

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建筑的拆除需经过法定程序实施。适用到实践中,尤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拆除非常普遍。在这样的情形下,对违法建筑的拆除更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会侵害到相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此,广盛律师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违法建筑拆除的相关问题。

一、最高法司法裁判: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法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判例的裁判理由指出:建设工程所在的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的有关部门,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事先予以公告,并在法定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届满后实施;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发出催告履行通知书,要求被处罚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实施强制执行行为方式、方法应当合理、适当,不得实施野蛮强拆。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要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实施。换句话说,即使是违法建筑,对其进行拆除时,也必须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机关的拆除行为就是违法的,相关老百姓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违建拆除五步走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具体而言,实践中,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可按以下五步走,少一步都是违法的。

1.立案:有关部门主动发现有违法建筑事实或者是接到违法建筑举报、投诉的,认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立案进行查处。

2.调查取证:将于7月15日生效实施的《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需要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且调查取证的过程也需要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全过程记录并归档保存

3.听取陈述和申辩。

①被调查取证的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不得变相限制其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若行政机关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则是违法行为;

②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采取信息化手段或其他措施,为其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

③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进行复核;若最后成立,则应当采纳。

4.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在调查取证之后,如果房屋确实是违法建筑,则需要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这是认定违法建筑程序的最后一步。

5、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当事人没有履行处罚决定的,相关行政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强制,但前提条件是要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公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且没有自行拆除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综上,提醒大家:对征地拆迁中违法建筑的拆除必须严格按照上述五个步骤走。如果征收方仅是以无证或证件不齐为由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直接强拆的行为,实践中基本上都是违法的。被征收人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确认其违法性,进而维护自己的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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