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中的意见:“……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
根据国务院的通知,各地对于遗留已久的住改商问题,不能一刀切,应该结合经营情况、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确定补偿标准。若大家遇到给出的补偿金额不合理,且无法与拆迁方通过协商解决,可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提醒大家
首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征收,征收决定复议是有效期限的,60日也就是指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复议,如果要不提起的,可能超过时效就无法再提起。如果过了怎么办?过了还有一个诉讼,行政诉讼是6个月,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提起,很有可能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要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上面这些都是最基础的拆迁权利救济要领,是对补偿不满的被拆迁人打算依法自救首先要做到的东西。如果你不能保证自己完全不会犯这些错误,就有必要趁早咨询专业拆迁律师,让律师督促、帮助你了。事实上,征拆权利救济的过程绝不仅仅是与征拆方在法律层面的“较量”,更是被拆迁人自我学习、自我提升的过程。
重点领域
企业厂房部分违建整体拆迁 养殖场污染关停拆迁 特殊地域企业关停拆迁 地方行业取缔关停拆迁 住宅改商业房屋拆迁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疑难税务案件研讨 未登记建筑合法性论证 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研讨 重大疑难行政案件论证 重大疑难民商诉讼案件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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