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案情简介
老王在某县级市开了小企业,占用了门面用于经营,实际面积有800多平方米,400平有房产证,400平无证照。依法办理了相关的营业执照,并且依法纳。2016年当地政府发出公告要进行棚户区改造,老王的房屋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被强拆了,多次沟通和没有结果,当地政府坚持按照住宅进行补偿。老王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按照商铺标准进行补偿。
02依法分析
虽然老王的在房屋产权是住宅,但是事实上,其房屋临街,且是合理合法进行经营性使用,有合法的营业手续并依法纳税。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03律师评析
在同等条件下商铺和住宅的补偿标准有着明显的差距。在商铺拆迁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参考周边商铺的市场价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聘请律师提起行政诉讼。
重点领域
企业厂房部分违建整体拆迁 养殖场污染关停拆迁 特殊地域企业关停拆迁 地方行业取缔关停拆迁 住宅改商业房屋拆迁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疑难税务案件研讨 未登记建筑合法性论证 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研讨 重大疑难行政案件论证 重大疑难民商诉讼案件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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