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未登记无证房屋拆迁案件资深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乡村房屋拆迁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10大法律问题解答!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10大法律问题解答!...

最高院判例:土地征收补偿中如何请求履行社保职责

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最高法判例:针对集体土地上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法律适用问题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监察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据此,行政机关针对集体土地上房屋作出案涉征收补偿决定的法律适用并无不当。...

典型判例:土地征收补偿费包含哪些项目,应当如何分配?

土地征收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享有的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和不愿接受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对于土地补偿费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民主议定程序决定。...

最高法院判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义务主体的确定

现行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本质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征收,并由国家依法给予公平合理补偿的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是代表国家负责具体征收与补偿的法定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虽未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在取得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征地批复后,应当依法以自己名义作出征收决定,并在无法就补偿安置达成协议时,另行以自己名义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但前述法律规范规定的不明确,并不能成为市、县人民政府规避履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义务的理由。...

最高法判例:宅基地上房屋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行政赔偿问题

在村里拥有两处宅基地,违反了“一户一宅”的规定,并且当事人已就另一处宅基地上的房屋与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其相关拆迁安置利益已得到弥补,其要求对涉案房屋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全面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判例:征收范围外宅基地与住宅被强拆,通过行政赔偿解决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在征收拆迁范围内,案涉房屋被强制拆除后,原有的补偿问题依法可以通过赔偿解决,法院应该直接进行实体审理并就赔偿问题作出判决。...

买受宅基地上房屋未作产权变更登记,不影响拆迁利益的取得!

买受宅基地上房屋未作产权变更登记,不影响拆迁利益的取得!...

最高法院判例:不能以宅基地上的房屋系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补偿安置

不能以宅基地上的房屋系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补偿安置...

法院判决:购买的宅基地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动迁补偿款各得50%

对于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一直存在一定的争议,一般认为该类买卖合同无效。但在宏观政策上对农村集体土地抵押、流转、交易逐渐放开的背景下,特别是对于上海这样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一味地否定该类买卖合同的效力,将造成买卖双方的利益失衡,卖房人可以藉此反悔否定合同效力,违背了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础的诚实信用原则。...

未登记无证房屋拆迁案件资深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22